故事是这样的。男生和女生在一起的时候,曾经一起买过一栋房子。男生为了让女生对大家的将来有安全感,用了将近自己所有的积蓄去付房子的头期,然后费尽牛力每一个月供着和自己不稳定收入不成正比的房贷。当这对恋人分手了,房子自然归男生拥有,然后继续吃力地缴付着房贷。俩人分手了两年,当男生想要和前女手谈一谈,应该把房子的名字转归他一个人拥有的时候,问题来了。
女方说:这是你以前给我的承诺,我应该继续拥有这栋房子。男方说:总不该我在几十年之后,我千辛万苦供完了房子,要让你拥有一半吧!看着件事情,我绝对支持男方,在情在理,这两个人已经分开,谁还会活在过去的昙花一现一时兴起的所谓承诺?
当然,可能她也不是放不下以前的承诺,我不否认女方是聪明的。自己有工作能力,也才二十出头,家里经济轻松无负担,可是如果能抓着一张屋契当武器,在爱过自己的男人身上放血,让自己荷包涨噗噗,谁不愿?
问题的最后解决是,男人付了女人好几万,买下女人一个签名,买下了房子的拥有权。男人之后激动告诉我,他以前真的笨,怎么会爱上一个这么吸金的女人,就算分手了也不放过他。先不讨论这个男人笨不笨,可是女人在受伤后,翻脸不认人翻转猪肚就是X的变脸术,让自认不是善男信女的我也觉得汗颜。
女人,当男人已经不当你如珍似宝,你也不愿意只抓着空气和回忆,歇斯底里扯烂脸皮就为了获得承诺的付费。殊不知,你在争取觉得自己应得的那一块的同时,其实你否定了以前的爱情,以前的自己,最后,也放开了尊严的尾巴。你用钱,欺压着那个对于你来说已经没有意义的男人,其实你也用着钱,一巴掌一巴掌地掌掴着自己。
怎么可以让金钱胜尊严呢?好傻!
(载自9月份《女友》杂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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